今日华尔街日报发表了一篇报道,或许有助于消除这种定义混乱的现象。报道称,极力支持网络中性的领袖厂商谷歌已经与主要的有线电视和电话公司进行了联系,谷歌提议为其自己的内容建立一个专用快速通道。
正如谷歌在华盛顿的电信顾问Richard Whitt在一篇博客中所说,谷歌希望能够与Verizon或Comcast等网络服务供应商共同设置网络中的服务器,从而加快其内容的发布速度,当然,它会维持支付一定的费用。
谷歌十周年
Richard Whitt在博客中写到:“尽管华尔街日报周一的报道使用了夸张的语气和令人不解的要求,我只想明确一件事,那就是谷歌仍然强烈坚持网络中性原则,我们将在今后几年继续与政策制定者合作,以确保互联网的自由性和开放性。”
这是否有违网络中性原则呢? 这要看你问的是谁了。某些纯粹主义者认为,除了购买更多的带宽之外,允许某些人付费并因此获得更快的内容发布速度的任何提案都是不对的。 但是网络中性运动的倡导者、斯坦福法学院教授Lawrenece Lessig在其个人博客中对华尔街日报提出猛烈抨击。他表示,只要所有愿意付费的人都可以无差别地通过付费而获得相对更优质的服务,那么这种付费购买服务质量的方式就完全可以接受。
谷歌手机
笔者以为,Lessig教授已经身不由己地卷入了内容所有者和运营商等两大类企业之间的争斗之中。谷歌总喜欢将自己标榜为真理、正义和美国方式的捍卫者,但是牵涉到它自己的利益时,它就会显露出企业的本来面目,即凡事以自己的利益为重。
这场争议非常复杂,对于新国会和执政党来说,如何将他们对网络中性这个问题的意见转变成政策可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如果我们不同意原则的意义,那我们就很难制定政策来保护它。